返回列表 发表时间:2021-07-28    浏览次数:801

候选人隐瞒过往违纪违规记录怎么办?

在高度重视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的金融机构(如银行、证券等),先后出台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银监会工作人员守则》等一系列配套制度措施。而除有自身特殊性的金融机构之外,其他行业的候选人是否违规违纪记录,可以依靠以下方法进行风险防范:


一、已录用的候选人存在违规违纪,该依据哪些法律法规处理?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劳动者有无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可依客观事实和证据作出认定。


在《惩罚条例》中列明违纪的大小类别,“一般违反”、“较重违反”及“严重违反”的界定要符合法律规定和情理。企业要确定入职员工的违规行为,是一般违规行为还是严重违规行为,还要依据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来限度所规定的具体界限为准。


此外,员工违规违纪是否严重,在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里应对“严重程度”做具体的描述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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