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表时间:2021-03-10    浏览次数:724

转将背景调查与谋略结合

转将背景调查与谋略结合

 在中国国情这个背景下,背景调查仿佛隔靴搔痒,作用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大,更不是权威标准。但一方面,背景调查去伪存真,可以帮助企业规避很多后期风险,作为招聘流程最后的防火墙,将此前所有工作的价值最大化;另一方面,考察候选人能力、适应性等“软性因素”,全面了解候选人,也多少能起到一些作用。 
 
 我们一起回顾下案例的要点:一个销售经理,作为客户来公司参观,后要求来公司上班;老板点头,入职后,发现一系列异常:不断地搜集公司的产品资料,要求公司内部OA系统公开权限,给他的客户查阅资料,抢其他同事客户,只要是能接触到优质客户的机会,他都会去争取。他手下还有两个同事,他要求两个人将所有的客户信息全部归到他那里,不让他们去见客户。原来说的单身,后聊天发现,他太太竟然在他原单位上班。可谓疑点丛生。那么该怎么做呢? 
 
 一、核对简历的真实性 

    是否婚否,这个很容易核查,一般都是在结婚所在地的派出所就可以查找到了;另外也可以要求他开单身证明,这个连地址也一并验证了。工作经历可以通过社保缴纳来查看,一般情况下是一致的。 

    至于工作表现,这应该不是我们此次调查的重点,因为他的各种行为已经不是能力的问题,而是态度问题了。 

二 、我们要什么信息? 

   简历信息的真实性,我们甚至不用特别的调查就可以确认真伪。那么我们到底要调查哪些情况呢?从什么渠道找到受访者?怎样说服受访者接受调查?如何应对敷衍?如何防止串通?如何设计调查问题?毕竟在中国,还没有法律规定约束调查证词的真实性。 
    事实上,背景调查的前提就是需要被调查的候选人本人提供基本信息和线索以及证明人。如果在搜集候选人信息不完全的情况下去做背景调查,那就和侦探没什么区别了。其实我们在本案例中做的,与其说是背景调查,不如说是侦查。 

    这有点像无间道了,我们其实只是要确定他是否真正意义的离职,但是在对方刻意的掩盖下,很难得到真实的答案。怎么办?既然得不到准确答案,又何必费劲呢?不如换一个方式。 

三、适度的监控 

    现在的通讯很发达,但说起来不外乎手机和网络。可以找一个理由,如入职满十天销售必须用公司的号码,并且原号码必须销毁。大家可能觉得这个很难吧,毕竟一个号码用了几年要消除还真挺难下决心的。但我身边就有企业一直在这样做。不愿这样做的都离职了。 

   用了单位的号码,就能一定程度上取得通话记录了。如果公司条件允许的话,可以启用考勤跟踪系统,这样他的整个工作时间的活动,甚至24小时的活动范围都尽在掌握了。 

   除了手机,网络监控也不可少。每天电脑的操作记录,一些客户资料的使用范围、频率,都在监控之类。 

四、将计就计,反客为主 

   如果对方的确有可能事间谍,我们可以把其最近的积极表现,作为实施计谋的理由。如鉴于你来公司后的积极表现,领导很欣赏你,经研究决定,特批将你爱人调入公司,如果他的确已经结婚的话。 

    这样人一般都是有顾虑的,如果本来就没打算长待,又要把家属带进来,他不得不掂量下,这样做的后果会怎样。即使都来了,也可以架空,让他们有劲使不出,知难而退。 

五、签订协议,加强保密 

    客户资料系公司重要的经营信息,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公司一般都会采取一定的保密措施,属于商业秘密。 

    目前公司尚未造成重大损失,很有必要加强公司的风险防范意识和公司员工的法律意识。加强保密,制定保密制度很有必要。同时签订保密协议,多少起到一点约束作用。 

六、普法教育,旁敲侧击 

   一个人什么时候胆子最大?啥都不知道的情况下,正是无知者无畏,那我们就该让他知道点什么了。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窃取公司内部资料,百分之一百要负责经济赔偿 

    如公司员工违反《保守商业秘密协议》获取、使用、披露客户信息,应认定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如该行为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包括减少盈利、增加亏损、引起破产、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等等。则依法应认定为侵犯商业秘密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法定刑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他对这些条款熟悉了,还会抱着侥幸的心理吗?何况,要搜集这类案例也非难事。我们完全可以通过真实的案例让其了解这样做的后果。  

 背景调查是对候选人过去的职业经历的确认,具有事后性,但是是引进关键岗位必不可少的环节。对于了解应聘者,减低公司风险很有帮助;切不可把背景调查当鸡肋,否则会对公司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当然,背景调查也绝不是万能的,我们必须采取各种措施,全方位的来达成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