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跳槽但公司要求我签署竞业限制协议,该怎么办?
1、我可不可以拒绝签署这份协议?如果拒绝是合法的吗?
不能拒绝,因为你在入职时已经签署过了,现在签订的只是补充具体执行细节的协议;企业确实有权采取竞业限制;
2、我还能到竞争公司去上班吗?
不能!如果坚持要去,风险很大。这种情况下,新公司也未必敢用你,有较大的诉公风险。
3、如果拒绝签署,公司看到我隐瞒并去了同行公司上班,要强制付钱并起诉我。还有什么保护自己的办法吗?
一旦被发现,很可能要根据竞业限制协议支付企业违约金“,另外企业仍可以要求你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亮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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