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表时间:2022-11-20    浏览次数:892

竞业限制是否可适用于劳动合同期限内

竞业限制是否可适用于劳动合同期限内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能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内的竞业限制。其理由在于:

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竞业限制相应经济补偿给付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故应不允许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内的竞业限制;

第二,竞业限制的目的是为防止劳动者违反保密义务,将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泄露,既然公司法等相关立法已经规定了董事、高管人员的保密义务,那么就没有必要再通过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作出约定;

微信图片_20221015172309.jpg

第三,劳动合同法已经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者兼职时,要求其改正。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兼职提出改正意见,如果劳动者拒不改正,则可解除其劳动合同。

如果想知道自己的竞业结果,可以自己下单自查。这样就能看到竞业调查的结果,这对于求职者而言,非常有利,能够及时把握结果,从而拿到心仪的OFFER。具体查询方法是,点击此处(或者扫描图片二维码),然后填入自己的相关信息,支付竞业调查费用,10秒钟就可以收到自己的竞业调查报告了